中華人民共和國醫師法
目次
第一章總則
第二章測驗和注冊
第三章執業條例
第四章訓練和考核
第五章保障措施
第六章法律責任
第七章附則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了保障醫師正當權益,規范醫師執業行為,加強醫師隊伍建設,保衛人民康健,推進康健中國建設,規定本法。
第二條本法所稱醫師,是指依法贏得醫師資格,經注冊在醫療衛生機構中執業的技術醫務人員,包含有執業醫師和執業助理醫師。
第三條醫師應當堅定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發揚人道主義精神,弘揚敬佑生命、救死扶傷、甘于供獻、大愛無疆的高貴職業精神,恪守職業道德,遵守執業規范,提高執業程度,推行防病治病、保衛人民康健的神圣職責。
醫師依法執業,受法律保衛。醫師的人格尊嚴、人身安全不受侵犯。
第四條國務院衛生康健主管部分擔當全國的醫師控制工作。國務院教育、人力資本社會保障、中醫藥等有關部分在各自職責范圍內擔當有關的醫師控制工作。
縣級以上場所人民政府衛生康健主管部分擔當本行政區域內的醫師控制工作。縣級以上場所人民政府教育、人力資本社會保障、中醫藥等有關部分在各自職責范圍內擔當有關的醫師控制工作。
第五條每年8月19日為中國醫師節。
對在醫療衛生服務工作中做出突出功勞的醫師,依照國家有關制定給予嘉獎、獎勵。
全社會應當尊重醫師。各級人民政府應當關懷愛護醫師,弘揚進步事跡,加強業務訓練,支援拓荒創造,協助辦理難題,推動在全社會廣泛形成尊醫重衛的優良氛氣。
第六條國家創建健全醫師醫學技術專業職稱建置、評定和崗位聘用制度,將職業道德、技術實踐才幹和工功課績作為主要前提,科學建置有關評定、聘用尺度。
第七條醫師可以依法組織和加入醫師協會等有關行業組織、技術學術集體。
醫師協會等有關行業組織應當加強行業自律和醫師執業規范,維護醫師正當權益,幫助衛生康健主管部分和其他有關部分開展相關工作。
第二章測驗和注冊
第八條國家實行醫師資格測驗制度。
醫師資格測驗分為執業醫師資格測驗和執業助理醫師資格測驗。醫師資格測驗由省級以上人民政府衛生康健主管部分組織實施。
醫師資格測驗的種別和具體設法,由國務院衛生康健主管部分規定。
第九條具有下列前提之一的,可以加入執業醫師資格測驗:
具有高級學校相關醫學技術本科以上學歷,在執業醫師傳授下,在醫療衛生機構中加入醫學技術工作實踐滿一年;
具有高級學校相關醫學技術專科學歷,贏得執業助理醫師執業證書后,在醫療衛生機構中執業滿二年。
第十條具有高級學校相關醫學技術專科以上學歷,在執業醫師傳授下,在醫療衛生機構中加入醫學技術工作實踐滿一年的,可以加入執業助理醫師資格測驗。
第十一條以師承方式吸取中醫滿三年,或者經長年實踐醫術確有專長的,經縣級以上人民政府衛生康健主管部分委托的中醫藥技術組織或者醫療衛生機構考核及格并推薦,可以加入中醫醫師資格測驗。
以師承方式吸取中醫或者經長年實踐,醫術確有專長的,由至少二名中醫醫師推薦,經省級人民政府中醫藥主管部分組織實踐技巧和功效考核及格后,即可贏得中醫醫師資格及相應的資格證書。
本條制定的相關測驗、考核設法,由國務院中醫藥主管部分訂定,報國務院衛生康健主管部分審核、發表。
第十二條醫師資格測驗成果及格,贏得執業醫師資格或者執業助理醫師資格,發給醫師資格證書。
第十三條國家實行醫師執業注冊制度。
贏得醫師資格的,可以向所在地縣級以上場所人民政府衛生康健主管部分申請注冊。醫療衛生機構可認為本機構中的申請人團體解決注冊手續。
除有本律例定不予注冊的情境外,衛生康健主管部分應當自受理申請之日起二十個工作日內準予注冊,將注冊錄入國家書息平臺,并發給醫師執業證書。
未注冊贏得醫師執業證書,不得從事醫師執業活動。
醫師執業注冊控制的具體設法,由國務院衛生康健主管部分規定。
第十四條醫師經注冊后,可以在醫療衛生機構中依照注冊的執業地點、執業種別、執業范圍執業,從事相應的醫療衛生服務。
中醫、中西醫結合醫師可以在醫療機構中的中醫科、中西醫結合科或者其他臨床科室依照注冊的執業種別、執業范圍執業。
醫師經相關技術訓練和考核及格,可以增加執業范圍。法律、行政律例對醫師從事特定范圍執業活動的資質前提有制定的,從其制定。
經測驗贏得醫師資格的中醫醫師依照國家有關制定,經訓練和考核及格,在執業活動中可以采用與其技術相關的西醫藥專業想法。西醫醫師依照國家有關制定,經訓練和考核及格,在執業活動中可以采用與其技術相關的中醫藥專業想法。
第十五條醫師在二個以上醫療衛生機構定期執業的,應當以一個醫療衛生機構為主,并依照國家有關制定解決相關手續。國家勉勵醫師定期定點到縣級以下醫療衛生機構,包含有鄉鎮衛生院、村衛生室、社區衛生服務中央等,提供醫療衛生服務,主執業機構應當支援并提供便利。
衛生康健主管部分、醫療衛生機構應當加強對有關醫師的監視控制,規范其執業行為,保證醫療衛生服務質量。
第十六條有下列情境之一的,不予注冊:
無民事行為才幹或者限制民事行為才幹;
受刑事處罰,刑法執行完畢不滿二年或者被依法不准從事醫師職業的限期未滿;
被吊銷醫師執業證書不滿二年;
因醫師定期考核不及格被注銷注冊不滿一年;
法律、行政律例制定不得從事醫療衛生服務的其他情境。
受理申請的衛生康健主管部分對不予注冊的,應當自受理申請之日起二十個工作日內書面告訴申請人和其所在醫療衛生機構,并說明原因。
第十七條醫師注冊后有下列情境之一的,注銷注冊,廢止醫師執業證書:
逝去;
受刑事處罰;
被吊銷醫師執業證書;
醫師定期考核不及格,暫停執業活動期滿,再次考核仍不及格;
中止醫師執業活動滿二年;
法律、行政律例制定不得從事醫療衛生服務或者應當解決注銷手續的其他情境。
有前款制定情境的,醫師所在醫療衛生機構應當在三十日內教導準予注冊的衛生康健主管部分;衛生康健主管部分依職權發明醫師有前款制定情境的,應當及時通報準予注冊的衛生康健主管部分。準予注冊的衛生康健主管部分應當及時注銷注冊,廢止醫師執業證書。
第十八條醫師改變執業地點、執業種別、執業范圍等注冊事項的,應當按照本律例定到準予注冊的衛生康健主管部分解決改變注冊手續。
醫師從事下列活動的,可以不解決相關改變注冊手續:
加入規范化訓練、進修、對口支持、會診、突發事件醫療救援、慈善或者其他公益性醫療、義診;
蒙受國家任務或者加入政府組織的主要活動等;
在醫療聯盟體內的醫療機構中執業。
第十九條中止醫師執業活動二年以上或者本律例定不予注冊的情境消逝,申請重新執業的,應當由縣級以上人民政府衛生康健主管部分或者其委托的醫療衛生機構、行業組織考核及格,并按照本律例定重新注冊。老虎機體驗金網站
第二十條醫師個體行醫應當依法解決審批或者存案手續。
執業醫師個體行醫,須經注冊后在醫療衛生機構中執業滿五年;可是,按照本法第十一條第二款制定贏得中醫醫師資格的人員,依照考核內容進行執業注冊后,即可在注冊的執業范圍內個體行醫。
縣級以上場所人民政府衛生康健主管部分對個體行醫的醫師,應當依照國家有關制定實施監視查抄,發明有本律例定注銷注冊的情境的,應當及時注銷注冊,廢止醫師執業證書。
第二十一條縣級以上場所人民政府衛生康健主管部分應當將準予注冊和注銷注冊的人員名單及時予以公告,由省級人民政府衛生康健主管部分匯總,報國務院衛生康健主管部分存案,并依照制定通過站提供醫師注冊查詢服務。
第三章執業條例
第二十二條醫師在執業活動中享有下列權利:
在注冊的執業范圍內,依照有關規范進行醫學診查、疾病查訪、醫學處置、出具相應的醫學證明文件,選擇合乎邏輯的醫療、預防、保健方案;
獲取勞動報酬,享受國家制定的福利待遇,依照制定加入社會保險并享受相應待遇;
獲得符合國家制定尺度的執業根本前提和職業防護裝備;
從事醫學教育、研究、學術切磋;
加入技術訓練,接納繼續醫學教育;
對所在醫療衛生機構和衛生康健主管部分的工作提出意見和發起,依法介入所在機構的民主控制;
法律、律例制定的其他權利。
第二十三條醫師在執業活動中推行下列義務:
樹立敬業精神,恪守職業道德,推行醫師職責,盡職盡責救治患者,執行疫情防控等公眾衛生措施;
遵循臨床診療指南,遵守臨床專業操縱規范和醫學倫理規范等;
尊重、關懷、愛護患者,依法保衛患者隱私和個人;
努力鉆研業務,更新知識,提高醫學技術專業才幹和程度,提拔醫療衛生服務質量;
宣傳推廣與崗位相安適的康健科普知識,對患者及公共進行康健教育和康健傳授;
法律、律例制定的其他義務。
第二十四條醫師實施醫療、預防、保健措施,簽署有關醫學證明文件,必要親身診查、查訪,并依照制定及時填寫病歷等醫學文書,不得躲避、仿造、篡改或者擅自銷毀病歷等醫學文書及有關資料。
醫師不得出具虛假醫學證明文件以及與自己執業范圍無關或者與執業種別不相符的醫學證明文件。
第二十五條醫師在診療活動中應當向患者說明病情、醫療措施和其他需要示知的事項。需要實施手術、特殊查抄、特殊治療的,醫師應當及時向患者具體說明醫療風險、替代醫療方案等場合,并贏得其明確批准;不能或者不宜向患者說明的,應當向患者的嫡親屬說明,并贏得其明確批准。
第二十六條醫師開展藥物、醫療器械臨床試驗和其他醫學臨床研究應當符合國家有關制定,遵守醫學倫理規范,依法通過倫理審查,贏得書面知情批准。
第二十七條對需要告急救治的患者,醫師應當采取告急措施進行診治,不得謝絕搶救處置。
因急救生命奄奄一息的患者等告急場合,不能贏得患者或者其嫡親屬意見的,經醫療機構擔當人或者授權的擔當人批準,可以當即實施相應的醫療措施。
國家勉勵醫師積極介入公眾交通工具等公眾地方搶救服務;醫師因自愿實施搶救造成受助人妨害的,不蒙受民事責任。
第二十八條醫師應當採用經依法批準或者存案的藥品、消毒藥劑、醫療器械,采用正當、合規、科學的診療想法。
除依照規范用于診斷治療外,不得採用麻醉藥品、醫療用毒性藥品、精神藥品、放射性藥品等。
第二十九條醫師應當堅定安全有效、經濟合乎邏輯的用藥原則,遵循藥品臨床應用傳授原則、臨床診療指南和藥品說明書等合乎邏輯用藥。
在尚無有效或者更好治療手段等特殊場合下,醫師贏得患者明確知情批准后,可以采用藥品說明書中未明確但具有循證醫學證據的藥品用法實施治療。醫療機構應當創建控制制度,對醫師處方、用藥醫囑的適宜性進行審核,嚴格規范醫師用藥行為。
第三十條執業醫師依照國家有關制定,經所在醫療衛生機構批准,可以通過互聯等專業提供部門常見病、慢性病復診等適宜的醫療衛生服務。國家支援醫療衛生機構之間利用互聯等專業開展遠程醫療合作。
第三十一條醫師不得利用職務之便,索要、非法收受財物或者牟取其他不合法長處;不得對患者實施不必須的查抄、治療。
第三十二條遇有天然災難、事故災害、公眾衛惹事件和社會安全事件等嚴重恐嚇人民生命康健的老虎機贏錢最強秘訣突發事件時,縣級以上人民政府衛生康健主管部分依據需要組織醫師介入衛生應急處置和醫療救治,醫師應當遵從調派。
第三十三條在執業活動中有下列情境之一的,醫師應當依照有關制定及時向所在醫療衛生機構或者有關部分、機構教導:
發明傳染病、突發不明理由疾病或者反常康健事件;
發作或者發明醫療事故;
發明可能與藥品、醫療器械有關的不佳反映或者不佳事件;
發明假藥或者劣藥;
發明患者涉嫌傷害事件或者非正常逝去;
法律、律例制定的其他情境。
第三十四條執業助理醫師應當在執業醫師的傳授下,在醫療衛生機構中依照注冊的執業種別、執業范圍執業。
在鄉、民族鄉、鎮和村醫療衛生機構以及艱辛邊遠地域縣級醫療衛生機構中執業的執業助理醫師,可以依據醫療衛生服務場合和本人實踐經驗,獨立從事一般的執業活動。
第三十五條加入臨床講授實踐的醫學生和尚未贏得醫師執業證書、在醫療衛生機構中加入醫學技術工作實踐的醫學結業生,應當在執業醫師監視、傳授下介入臨床診療活動。醫療衛生機構應當為有關醫學生、醫學結業生介入臨床診療活動提供必須的前提。
第三十六條有關行業組織、醫療衛生機構、醫學院校應當加強對醫師的醫德醫風教育。
醫療衛生機構應當創建健全醫師崗位責任、內部監視、投訴處理等制度,加強對醫師的控制。
第四章訓練和考核
第三十七條國家規定醫師教養安排,創建安適行業特點和社會需求的醫師教養和供需均衡機制,統籌各類醫學人才需求,加強全科、兒科、精神科、老年醫學等緊缺技術人才教養。
國家采取措施,加強醫教協同,完善醫學院校教育、結業后教育和繼續教育體系。
國家通過多種道路,加強以全科醫生為重點的下層醫療衛生人才教養和配備。
國家采取措施,完善中醫西醫相互吸取的教育制度,教養高層次中西醫結合人才和能夠提供中西醫結合服務的全科醫生。
第三十八條國家創建健全住院醫師規范化訓練制度,健全臨床帶教激勵機制,保障住院醫師訓練時期待遇,嚴格訓練過程控制和畢業考核。
國家創建健全專科醫師規范化訓練制度,連續不斷提高臨床醫師專科診療程度。
第三十九條縣級以上人民政府衛生康健主管部分和其他有關部分應當規定醫師訓練策劃,采取多種格式對醫師進行分級分類訓練,為醫師接納繼續醫學教育提供前提。
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應當采取有力措施,優先保障下層、欠發達地域和民族地域的醫療衛生人員接納繼續醫學教育。
第四十條醫療衛生機構應當合乎邏輯調配人力資本,依照制定和策劃保證本機構醫師接納繼續醫學教育。
縣級以上人民政府衛生康健主管部分應當有策劃地組織調和縣級以上醫療衛生機構對鄉鎮衛生院、村衛生室、社區衛生服務中央等下層醫療衛生機構中的醫療衛生人員開展訓練,提高其醫學技術專業才幹和程度。
有關行業組織應當為醫師接納繼續醫學教育提供服務和創新前提,加強繼續醫學教育的組織、控制。
第四十一條國家在每年的醫學技術招生策劃和教育訓練策劃中,核定一定比例用于定向教養、委托訓練,加強下層和艱辛邊遠地域醫師隊伍建設。
有關部分、醫療衛生機構與接納定向教養、委托訓練老虎機贏錢經驗的人員簽訂協議,約定相關待遇、服務年限、違約責任等事項,有關人員應當推行協議約定的義務。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有關部分應當采取措施,加強如約控制。協議各方違背約定的,應當蒙受違約責任。
第四十二條國家實行醫師定期考核制度。
老虎機怎麼玩 縣級以上人民政府衛生康健主管部分或者其委托的醫療衛生機構、行業組織應當依照醫師執業尺度,對醫師的業務程度、工功課績和職業道德狀況進行考核,考核周期為三年。對具有較多年限執業履歷、無不佳行為紀實的醫師,可以簡化考核程序。
受委托的機構或者組織應當將醫師考核結局報準予注冊的衛生康健主管部分存案。
對考核不及格的醫師,縣級以上人民政府衛生康健主管部分應當責令其暫停執業活動三個月至六個月,并接納相關技術訓練。暫停執業活動期滿,再次進行考核,對考核及格的,許可其繼續執業。
第四十三條省級以上人民政府衛生康健主管部分擔當傳授、查抄和監視醫師考核工作。
第五章保障措施
第四十四條國家創建健全體現醫師職業特點和專業勞動價值的人事、薪酬、職稱、獎勵制度。
對從事傳染病防治、放射醫學和精神衛生工作以及其他特殊崗位工作的醫師,應當依照國家有關制定給予適當的補助。補助尺度應當定期調換。
在下層和艱辛邊遠地域工作的醫師,依照國家有關制定享受補助、補貼政策,并在職稱評定、職業發展、教育訓練和嘉獎獎勵等方面享受優惠待遇。
第四十五條國家加強疾病預防管理人才隊伍建設,創建安適當代化疾病預防管理體系的醫師教養和採用機制。
疾病預防管理機構、二級以上醫療機構以及鄉鎮衛生院、社區衛生服務中央等下層醫療衛生機構應當配備一定數目的公眾衛生醫師,從事人群疾病及危害因素監測、風險評估研判、監測預警、流行病學查訪、免疫安排控制、職業康健控制等公眾衛生工作。醫療機構應當創建健全控制制度,嚴格執行院內感染防控措施。
國家創建公眾衛生與臨床醫學相結合的人才教養機制,通過多種道路對臨床醫師進行疾病預防管理、突發公眾衛惹事件應對等方面業務訓練,對公眾衛生醫師進行臨床醫學業務訓練,完善醫防結合和中西醫協同防治的體制機制。
第四十六條國家采取措施,統籌城鄉資本,加強下層醫療衛生隊伍和服務才幹建設,對村莊醫療衛生人員創建縣村莊高下貫通的職業發展機制,通過縣管鄉用、鄉聘村用等方式,將村莊醫療衛生人員納入縣域醫療衛生人員控制。
執業醫師升遷為副高等專業職稱的,應當有累計一年以上在縣級以下或者對口支持的醫療衛生機構提供醫療衛生服務的履歷;升遷副高等專業職稱后,在縣級以下或者對口支持的醫療衛生機構提供醫療衛生服務,累計一年以上的,等同前提下優先升遷正高等專業職稱。
國家采取措施,勉勵贏得執業醫師資格或者執業助理醫師資格的人員依法開辦村醫療衛生機構,或者在村醫療衛生機構提供醫療衛生服務。
第四十七條國家勉勵在村醫療衛生機構中向村民提供預防、保健和一般醫療服務的村莊醫生通過醫學教育贏得醫學技術學歷;勉勵符合前提的村莊醫生加入醫師資格測驗,依法贏得醫師資格。
國家采取措施,通過化、智能化手段協助村莊醫生提高醫學專業才幹和程度,進一步完善對村莊醫生的服務收入多渠道津貼機制和養老等政策。
村莊醫生的具體控制設法,由國務院規定。
第四十八條醫師有下列情境之一的,依照國家有關制定給予嘉獎、獎勵:
在執業活動中,醫德高尚,事跡突出;
在醫學研究、教育中拓荒創造,對醫學技術專業有重大突破,做出顯著功勞;
遇有突發事件時,在預防預警、救死扶傷等工作中表現突出;
長期在艱辛邊遠地域的縣級以下醫療衛生機構努力工作;
在疾病預防管理、康健促進工作中做出突出功勞;
法律、律例制定的其他情境。
第四十九條縣級以上人民政府及其有關部分應當將醫療糾紛預防和處理工作納入社會治安綜合治理體系,加強醫療衛生機構及周圍治安綜合治理,維護醫療衛生機構優良的執業環境,有效防范和依法打擊涉醫違法犯法行為,保衛醫患兩方正當權益。
醫療衛生機構應當完善安全保護措施,維護優良的醫療秩序,及時主動化解醫療糾紛,保障醫師執業安全。
不准任何組織或者個人阻當醫師依法執業,攙和醫師正常工作、生活;不准通過玷辱、毀謗、恐嚇、毆打等方式,侵犯醫師的人格尊嚴、人身安全。
第五十條醫療衛生機構應當為醫師提供職業安全和衛生防護用品,并采取有效的衛生防護和醫療保健措施。
醫師遭受事故傷害或者在職業活動中因接觸有毒、有害因素而引起疾病、逝去的,按照有關法律、行政律例的制定享受工傷保險待遇。
第五十一條醫療衛生機構應當為醫師合乎邏輯規劃工作時間,落實帶薪休假制度,定期開展康健查抄。
第五十二條國家創建完善醫療風險分擔機制。醫療機構應當加入醫療責任保險或者創建、加入醫療風險基金。勉勵患者加入醫療意外保險。
第五十三條媒體應當開展醫療衛生法律、律例和醫療衛生知識的公益宣傳,弘揚醫師進步事跡,率領公共尊重醫師、理性對待醫療衛生風險。
第六章法律責任
第五十四條在老虎機 贏錢秘訣醫師資格測驗中有違背測驗規律等行為,情節嚴重的,一年至三年內不准加入醫師資格測驗。
以不合法手段贏得醫師資格證書或者醫師執業證書的,由發給證書的衛生康健主管部分予以撤銷,三年內不受理其相應申請。
仿造、變造、交易、出租、出借醫師執業證書的,由縣級以上人民政府衛生康健主管部分責令修正,充公違法所得,并處違法所得二倍以上五倍以下的罰款,違法所得不足一萬元的,按一萬元算計;情節嚴重的,吊銷醫師執業證書。
第五十五條違背本律例定,醫師在執業活動中有下列行為之一的,由縣級以上人民政府衛生康健主管部分責令修正,給予警告;情節嚴重的,責令暫停六個月以上一年以下執業活動直至吊銷醫師執業證書:
在提供醫療衛生服務或者開展醫學臨床研究中,未依照制定推行示知義務或者贏得知情批准;
對需要告急救治的患者,謝絕搶救處置,或者由于不擔當任耽誤診治;
遇有天然災難、事故災害、公眾衛惹事件和社會安全事件等嚴重恐嚇人民生命康健的突發事件時,不遵從衛生康健主管部分調派;
未依照制定教導有關情境;
違背法律、律例、規章或者執業規范,造成醫療事故或者其他嚴重后果。
第五十六條違背本律例定,醫師在執業活動中有下列行為之一的,由縣級以上人民政府衛生康健主管部分責令修正,給予警告,充公違法所得,并處一萬元以上三萬元以下的罰款;情節嚴重的,責令暫停六個月以上一年以下執業活動直至吊銷醫師執業證書:
泄露患者隱私或者個人;
出具虛假醫學證明文件,或者未經親身診查、查訪,簽署診斷、治療、流行病學等證明文件或者有關出生、逝去等證明文件;
躲避、仿造、篡改或者擅自銷毀病歷等醫學文書及有關資料;
未依照制定採用麻醉藥品、醫療用毒性藥品、精神藥品、放射性藥品等;
利用職務之便,索要、非法收受財物或者牟取其他不合法長處,或者違背診療規范,對患者實施不必須的查抄、治療造成不佳后果;
開展不准類醫療專業臨床應用。
第五十七條違背本律例定,醫師未依照注冊的執業地點、執業種別、執業范圍執業的,由縣級以上人民政府衛生康健主管部分或者中醫藥主管部分責令修正,給予警告,充公違法所得,并處一萬元以上三萬元以下的罰款;情節嚴重的,責令暫停六個月以上一年以下執業活動直至吊銷醫師執業證書。
第五十八條嚴重違背醫師職業道德、醫學倫理規范,造成惡劣社會陰礙的,由省級以上人民政府衛生康健主管部分吊銷醫師執業證書或者責令截止非法執業活動,五年直至終身不准從事醫療衛生服務或者醫學臨床研究。
第五十九條違背本律例定,非醫師行醫的,由縣級以上人民政府衛生康健主管部分責令截止非法執業活動,充公違法所得和藥品、醫療器械,并處違法所得二倍以上十倍以下的罰款,違法所得不足一萬元的,按一萬元算計。
第六十條違背本律例定,阻當醫師依法執業,攙和醫師正常工作、生活,或者通過玷辱、毀謗、恐嚇、毆打等方式,侵犯醫師人格尊嚴、人身安全,構成違背治安控制行為的,依法給予治安控制處罰。
第六十一條違背本律例定,醫療衛生機構未推行教導職責,造成嚴重后果的,由縣級以上人民政府衛生康健主管部分給予警告,對直接擔當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依法給予處分。
第六十二條違背本律例定,衛生康健主管部分和其他有關部分工作人員或者醫療衛生機構工作人員弄虛作假、濫用職權、玩忽職守、徇私舞弊的,依法給予處分。
第六十三條違背本律例定,構成犯法的,依法追查刑事責任;造成人身、財產妨害的,依法蒙受民事責任。
第七章附則
第六十四條國家采取措施,勉勵具有中等技術學校醫學技術學歷的人員通過加入更高層次學歷教育等方式,提高醫學專業才幹和程度。
在本法施行前以及在本法施行后一定限期內贏得中等技術學校相關醫學技術學歷的人員,可以加入醫師資格測驗。具體設法由國務院衛生康健主管部分會同國務院教育、中醫藥等有關部分規定。
第六十五條中國人民解放軍和中國人民武裝警員軍隊執行本法的具體設法,由國務院、中心軍事委員會根據本法規定。
第六十六條境外人員加入醫師資格測驗、申請注冊、執業或者從事臨床示教、臨床研究、臨床學術切磋等活動的具體控制設法,由國務院衛生康健主管部分規定。
第六十七條本法自2025年3月1日起施行。《中華人民共和國執業醫師法》同時廢止。